公告日期:2023-03-24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1793 证券简称:利洋水产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刘艳华持有公司股份 3,130,8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3537%。在
本次冻结的股份中,2,648,1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82,7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1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登记表》,本次冻结执行人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冻结原因系法院受理刘艳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 0104 民初 2889 号的案件所致,该案件截止至本次公告日尚未进行审理。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刘艳华
公告编号:2023-004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130,800、5.3537%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648,100、4.5283%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130,800、5.3537%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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