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4 20:53:42 股吧网页版
利洋水产: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4


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广州利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Liyang Aqua-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桥东侧广州新百佳小商品城自编号 A23001、A23002

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桥东侧广州新百佳小商品城自编号 A23001、A23002;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一路 2 号之二产业互联网创新中心 1号楼 10、11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771.85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
总监、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水产,致力于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生物防治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饲料批发;鱼种培育、养殖;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饲料零售;海水养殖;生物防治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技术进出口;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内陆养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渔业机械服务;鱼病防治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
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股
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是由广州利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各
发起人均已按照其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全部出资到位。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时间为:

序 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认 在公司设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名称 购股份数(万 时的持股比

股) 例

1 马家好 3,039.1264 60.78% 净资产折股 2014 年 7 月 20 日

2 宁永生 863.5057 17.27% 净资产折股 2014 年 7 月 20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