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31
公告编号:2022-032
证券代码:831801 证券简称:摘牌管家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银川城市管家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银川城市管家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2】321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
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 年10月18日起复牌,并于2022年11月1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管家”。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1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
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 年10 月31日系摘牌整理
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11月1日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2-032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安莲芝
电话:0951-518900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银川城市管家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0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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