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1808 证券简称:ST 神元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 2020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15-10008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1、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25,475,154.20
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 19,394,176.32 元,2020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为 5,619,162.27 元,存货周转率远低于行业正常水平,现有存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以目前的经营状况需要十年以上才能消耗完毕。由于经营不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与生产相关的研究技术价值无法认定。对公司存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专利权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委外研发项目的计价大信会计师事务
公告编号:2021-010
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调整的金额。
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公司 2020 年发生净亏损 664.79 万元,且 2018-2020 年度已连续
亏损三年,虽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对 2020 年度非标准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说明
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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