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1808 证券简称:ST 神元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 2021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15-00004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事会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说明如下:
一、出具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1、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34,056,962.20
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 10,753,342.15 元,2021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为 3,770,443.04 元,存货周转率远低于行业正常水平,现有存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以目前的经营状况需要十年以上才能消耗完毕。由于经营不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与生产相关的研究技术价值无法认定。对贵公司存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专利权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委外研发项目的计价我们无法获取
公告编号:2022-013
充分、适当的证据,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调整的金额。
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之所述,
贵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 717.47 万元,且 2019-2021 年度已连续亏
损三年,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之所述,虽然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影响措施如下:
1、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配合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事项是严谨的,也是公司客观存在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2、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已采取并将陆续采取下列措施:1)目前在铁皮石斛面膜基础上又增加了铁皮石斛润肤霜、铁皮石斛爽肤水、铁皮石斛牙膏三类毛利较高的日化产品,后期还将加大铁皮石斛日化产品的开发力度,消化积压的生物性资产同时扩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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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线,拓展日化产品销售。2)加大农业旅游步伐,2020 年成立了文化旅游公司,同时继续加大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目前,铁皮石斛文化馆即将投入运营。已和多家旅游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推动公司产品基地直接销售。3)2021 年开始制定计划限制存货以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规模,将原有大棚部分出租,部分大棚改种菌菇,并于 2021年 10 月成立苏州神元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发展食用菌菇种植,拓宽收入来源。4)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公司一方面通过积极扩大销售,争取经营现金流转好,另一方面在公司需要时,控股股东承诺将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或直接提供借款,帮助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完善公司内控,规范各项经营业务和财务管理,同时督促经营层加强销售拓展,以此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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