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1816 证券简称:兴锐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9 月 08 日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关于终止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公告〔2023〕349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披露《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
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1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无异议,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0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兴锐”。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
整理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 年 10 月 16 日系摘牌整理期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公告编号:2023-028
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3553826917
邮箱:lcl6726@xinruidg.cn
联系地址:东莞市黄江镇旧村
(二)券商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邮箱:yanming@dgzq.com.cn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25 楼
广东兴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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