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4
证券代码:831817 证券简称:捷创技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捷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竞争力,公司拟与宁波哈迪斯自动化工业服务有限公司、蓝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易拓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宁波极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文谷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智家致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舒普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甬智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001 万元,其中,宁波哈迪斯自动化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924.00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4%;蓝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182%;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727%;宁波易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1818%;宁波极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1818%;浙江文谷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1818%;宁波智家致舜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4545%;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455%;舒普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455%;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8182%(拟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
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74,797,976.31
元,净资产额为 83,989,661.15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20 万元占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7%,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24%,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标准。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
(五)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哈迪斯自动化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上水矸村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上水矸村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 工业设备自动化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电气成套设备、环保设备、农机设备、液压气动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零售
法定代表人:杨其军
控股股东:宁波金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其军
关联关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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