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司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1827 证券简称:宝来利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进行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2023 年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
公司编号:2024-016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明江、汪明、刘可春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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