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2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1838 证券简称:福康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华瑞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胡明
6. 会议列席人员:全部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聘请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经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公司对其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感谢。因合作关系调整,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22-028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公司综合评估,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 月 6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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