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31838 证券简称:福康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申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胡启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整,公司董事会现任命申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免去胡启超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由申丽萍女士负责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申丽萍,女,199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职吉林福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
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职吉林福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公告编号:2023-035
2014 年 9 月至今任职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4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任职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 事 和
监事会主席;
202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任职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董事会秘书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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