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i o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4)第 540006 号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康药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 540004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福康药业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福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福康药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福康药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福康药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福康药业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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