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0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 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26 日;
原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
简称:东光股份,证券代码:831840。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 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公司自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担任公
公告编号:2024-005
司主办券商以来,中航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后续的信 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经 验,依照相关规定和协议书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战略发 展的需要,经与中航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续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中航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 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
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与中航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持续督导的终止协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与中山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书》。2024 年 1 月 26 日,全国股转系统向东光股份出具了《关于对
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中山证券承接公司的主办 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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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造成重大风险和影响。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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