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840 东光股份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连艳、贾媛律师将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24 号二十三层 2301 室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年度经营成果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了规划。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了规划。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总监汇报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说明与分析。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财务总监汇报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 2024 年公司财务
关键指标进行了预算分析。
(六)审议《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安排、投资规划以及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黄旭东、
北京世纪升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诚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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