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831854 证券简称:曼克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以电话、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茅小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隆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银行借款,并接受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2021 年 1 月 4 日,台州曼克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克斯机械”)
与民泰银行签订编号为“浙民泰商银高抵字第 D4022021000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民泰银行对公司最高主债权 274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时
间为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2021 年 1 月 4 日,茅子超、茅子超、曼克斯机械与民泰银行签订编号为“浙
民泰商银高保字第 13804021000003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民泰银行对公司
最高主债权 6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2021 年 3 月 18 日,茅子超、茅子超、曼克斯机械与民泰银行签订编号为“浙
民泰商银高保字第 13804021000390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民泰银行对公司
最高主债权 3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
2021 年 2 月 26 日,台州中小微企业信用运行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台信
基金”)与泰隆银行签订编号为“10080209220210001X”的保证合同,承担泰隆银行对公司最高主债权 200.00 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茅小勇、茅子超提供
反担保,担保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2021年5月11日,台信基金与泰隆银行签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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