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6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1854 证券简称:曼克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6月
公告编号:2023-01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申计......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 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4
第十三章附则......44
2
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台州曼克斯缝纫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89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章程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而
被终止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髙级管理人员是指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
满意的售后服务赢得广泛的赞誉和信任,在科研开发领域中树立起行业领先者的地位,最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釆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