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 357 号
德福中心 A4 栋 1 单元 16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61.382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声、光、计算机、视频处理系统的开发及销售;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电子工程安装、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
工及维修;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以资质证为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与进出口业务、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
利。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61.3827 万股。
第十八条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股份比例
李农 836.38 47.66
何威 449.88 25.63
李慰 157.74 8.99
袁中振 130.00 7.41
汤晓红 70.00 3.99
张锦 60.00 3.42
孙英 10.00 0.57
吴学娜 10.00 0.57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股份比例
鲁忆 10.00 0.57
王晓慧 6.00 0.34
张丽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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