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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8 16:08:18 股吧网页版
盛安传动:关于江苏盛安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8

江苏盛安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江苏盛安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问题 1. 收购及出售 A-CAP 公司股权的真实合理性 ......3

问题 2. 与瑞驰齿轮等关联采购定价是否公允 ......5
问题 3. 2022 年对盛瑞传动寄售收入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6
问题 4. 收购华兴机床涉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7
问题 5. 其他问题 ......8

问题1.收购及出售 A-CAP 公司股权的真实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因看好未来国际能源市场,
发行人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完成对 A-CAP 公司 41%
股份收购,成为第一大股东,累计投资 875 万澳元(折合人民币 4,282 万元),A-CAP 公司经营管理权实际掌控在以沈安刚为核心的管理层,未认定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因转型矿业资源发展需要,2016 年 9 月发行人名称从“江苏驰翔精密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盛安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开发、投资、经营矿产资源等。(3)鉴于 A-CAP 公司在可预期期限内或将长期亏损仍需股东持续提供巨额资金资助,发行
人 2019 年 12 月末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 0 元价格将 A-CAP 公
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何建东控制的新加坡申科,并在 2019 年度确认投资收益-2,887.95 万元,2019 年末 A-CAP 公司净资产为
2,138.50 万澳元。(4)沈安刚于 2015 年及 2017 年参与公司定向
发行成为第二大股东,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间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目前为第七大股东;何建东于 2016 年 7 月参与公司定向发行成为第三大股东,目前为第四大股东。(5)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实际控制人为周业刚、朱成虎、王俊红,周业刚与王俊红为夫妻关系,周业刚与朱成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报告期内朱成虎与沈安刚存在 460 万资金往来。(6)挂牌前股东余海龙、挂牌后股票发行认购人周业芹存在为等他人代持情形,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披露前述代持及解除公告。

请发行人:(1)说明公司历次投资 A-CAP 公司及出售 A-
CAP 公司股权的决策程序、投资资金来源及出境流程,关联方是否均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投资资金是否来源于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是否履行变更募集资金程序,资金出境是否按外汇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程序。(2)说明 A-CAP 公司在非洲博茨瓦纳铀矿的探矿、开采进展,自 2006 年至今仍未实现量产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A-CAP 公司的铀矿开采及日常经营情况、发行人投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形成体外循环,发行人对 A-CAP 公司投资是否真实。(3)2020年下半年开始 A-CAP 公司亏损大幅收窄,请结合 A-CAP 公司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进度、出售后经营情况、股东投资资助情况,
说明 0 元出售 A-CAP 公司股权是否真实合理。(4)结合出售 A-
CAP 公司股权审议程序、股份过户情况等,说明公司对 A-CAP股权失去控制时点的具体判断依据,在 2019 年度即确认大额投资损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售股权后 2020 年度仍发生 A-CAP 公司审计费用的合理性。(5)除已披露的周业芹、余海龙等主体代持情形外,说明发行人历次发行融资,以及周业刚、朱成虎、沈安刚、何建成等主要股东股份交易中,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是否签订对赌协议,是否存在代持情形,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
核查手段、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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