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1860 证券简称:盛安传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所述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具体内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21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我们认为此次财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一时点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且风险较小,金额控制合理。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内控程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正常授信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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