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1881 证券简称:谦泰亨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881 谦泰亨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蔡文珍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418 号《审计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财务负责人蔡文珍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七)审议《2024 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财务负责人蔡文珍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九)审议《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一)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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