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0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ST 中润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2)苏 1102 执恢 579 号,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 1102 民初 1048 号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以下简称“常熟农商行”)借款本金 8,555,493.38 元,及自 2020 年 3 月 21
日起至实际给付本息之日止的逾期罚息(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逾期罚息利率即年利率 6.525%分段计算),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拍卖被执行人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8,600,000 股(证券代码号 831890,其中 8,000,000 股股票性质为限售流通
股,600,000 股股票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拍卖被执行人王菊林持有的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8,000,000股(证券代码号 831890,股票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主要负责人:李伟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润新能”、“被执行人一”)
法定代表人:王菊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润集团”、“被执行二”)
法定代表人:王菊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4、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王菊林(以下称“被执行人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5、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支文琴(以下称“被执行人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申请执行人常熟农商行与被执行人一、二、三、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一不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 1102 民初 1048 号民事判决,
向法院提起上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
(2021)苏 11 民终 2464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1102 民初 1048 号民事裁判书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常熟农商行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执行标的暂计为 8,596,677.38 元、相应逾期罚息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已执行到位355,052 元,本案执行费已执行到位 20,000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撤销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 1102 民初 1048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关
于“自 2020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逾期罚息的内容,改判逾期罚息的起算点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6 月
8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 1102 民初 1048 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二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作
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 11 民终 2464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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