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4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ST 中润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28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菊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程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5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以下简称“南
京银行”)签订了 2 份《保证合同》,分别为非关联方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洋民炼”)与南京银行签订的 2 份《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南京银行与中洋民炼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合同下贷款金额分
别为 330 万元和 1500 万元,借款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因该贷款 6 个月一期,上述议案分别经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提供担保的
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34);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0)。
现因该贷款将到期,基于南京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在贷款到期后拟为中洋民炼该笔贷款办理展期,预计贷款金额 1770 万元,贷款期限 6 个月,具体以后续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拟为该笔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2021 年 9 月29 日与南京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并与中洋民炼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根据《保证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中洋民炼向公司进行反担保,在中洋民炼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中洋民炼必须立即足额向公司偿付其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15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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