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ST 中润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收到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8 日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23)苏执
0106 执 44593 号。
二、《执行通知书》(2023)苏执 0106 执 44593 号具体内容
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东方资产向南京市鼓楼区人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鼓楼区人员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4 条的规定,责令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相关文书所确定的下列义务:
1、履行(2021)苏 01 民初 890 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支付相应利息。
3、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缴纳申请执行费。
三、本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该事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但对公司未来的
现金流量及资金周转有一定影响。公司将加强与法院及相关方的沟通协商,降
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已委托律师与法院积极协调,就案涉费用磋商履行方案。
四、备查文件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苏 0106 执 4593 号。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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