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1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ST 中润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收到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1191 破申 27 号。
二、《民事裁定书》(2023)苏 1191 破申 27 号的具体内容
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作为债务人具备申请破产重整的主体资格。公司目前虽已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其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成品油生产、仓储基地,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且目前尚未完全停止经营,具备重整价值。中润油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三、本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该案件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公司将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3-043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 1191 破申 27 号。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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