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ST 中润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因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不足 2 家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具体内容为: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不足 2 家。(二)新增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关于 ST 中润新停牌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27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方式确 定及变更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做市商不足 2 家,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起,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中润新,股票
代码:831890)停牌。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公告编号:2023-048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前,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停牌,预计将
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复牌。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后,预计复牌日期不变。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出具《关于终止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71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 股票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 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
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
复牌,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 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 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 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 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告编号:2023-048
四、备查文件目录
股转公告[2023]272 号《关于 ST 中润新停牌的公告》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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