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31900 证券简称:海航冷链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冷链”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琼 96 初 873 号),主要情况如下:
申请人吴家俊与被申请人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吴家俊向海南一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以 3,283,283.08 元为限额,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或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吴家俊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书》为本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海南一中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家俊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限值3,283,283.08 元的财产。
经与海南一中院联系沟通,公司得知公司持有的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股权被轮候查封,冻结数额 3,283,283.08 元,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7 年 3 月 25 日止。
公告编号:2024-048
二、资产被冻结的原因
申请人吴家俊与被申请人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吴家俊向海南一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以 3,283,283.08 元为限额,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或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导致上述资产被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资产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造成直接影响。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案应诉工作,尽快解除公司该项资产冻结状态。
四、备查文件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琼 96 初 873 号)。
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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