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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9 15:34:56 股吧网页版
万绿生态:万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1902 证券简称:万绿生态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万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鄢陵平原林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林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出于聚焦主业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需要,公司决定出售所持有的 54%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达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本次拟转让的平原林海资产总额占万绿生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22.17 %,净资产占万绿生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2.20 %。本次交易转让平原林海 54%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楚剑华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平原林海 54%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省鄢陵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0

平原林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本次出售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后平原林海将不再纳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河南胜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河南鄢陵平原林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豫胜盟专字(2023)SMZ 第 158号),河南中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万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南鄢陵平原林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豫中喜评报字[2023]第 0056 号)。(二)定价依据

基于河南中喜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南鄢陵平原林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定价综合考虑了平原林海的资产、净资产及其发展潜力,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出售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态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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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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