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5
东莞证券
关于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14 日,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娇农牧”)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098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的决定》”)。因川娇农牧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川娇农牧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川娇农牧应在收到《终止挂牌的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川娇农牧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川娇农牧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其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终
止挂牌。
川娇农牧未就收到《终止挂牌的决定》进行信息披露,造成信息披露违规。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川娇农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其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复
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终止挂牌后,川娇农牧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如川娇农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其股票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复
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终止挂牌。
川娇农牧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川娇农牧联系人:李雪梅 联系方式:13808195539
主办券商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769-22119285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1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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