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1
公告编号:2018-055
证券代码:831915 证券简称:川娇农牧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议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川娇农牧,证券代码:831915)自2018年2月8日(星期四)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公司于2018年2月
公告编号:2018-055
28日披露了《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并于2018年3月16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理通知书》(编号:180314)。
截至2018年4月30日,因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首次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7月27日。公司未能2018年7月27日完成终止挂牌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延期恢复转让,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撤销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鉴于公司未能在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时点消除股票暂停转让情形,为稳定股价,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
目前,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8-055
特此公告。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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