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831935 证券简称:倍格曼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35 倍格曼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的潘诚伟等律师见证出席。
(七)会议地点
湖州市织里镇梦华蕾路 33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003,2022-004)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发布的《关于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2022-005)
(七)审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八)审议《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九)审议《挂牌公司完善章程中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按
上述要求,及时完善了公司章程内容,设置专门条款,充分保护了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审议《聘任新任监事》
因公司原监事郑秋女士于2022年4月20日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拟聘任孙国成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任期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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