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经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 ......26
第一节 监事......26
第二节 监事会......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8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3
第十二章 附则 ......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湖州倍格曼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ZHOU BEGMAN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州市织里镇梦华蕾路 332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创新为魂、勇攀高峰、创誉中外。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聚氨酯断桥隔热注胶及密封胶灌封设备,隔热、隔音材料及密封材料、环保胶粘剂、隔热穿条的制造、销售;上述相关设备及材料生产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金属材料(除稀贵稀金属)、建筑材料、化工原
料(除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及专营产品)、普通机械配件、纺织品、针织品的销售。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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