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1935 证券简称:倍格曼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
在 2023 年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金融机构
申请及办理综合授信,具体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 等业务,授信的具体担保方式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具
体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落实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 2023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内具体办理申请融资事
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公告编号:2023-018
三、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和对公司影响
2023 年度银行授信申请计划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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