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亿格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二年二月
合法合规性意见
目录
一、关于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 3
二、关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4
三、关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6
四、关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8五、关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是否可能触发降层及相关风险
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8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8
上海亿格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亿格”或“公司”),证
券简称:上海亿格,证券代码:831938,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上海亿格的主办券商,负责上海亿格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上海亿格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上海亿格拟通过竞价回购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光大证券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次股份回购合法、合规。一、关于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1、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
经核查,上海亿格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2、回购方式符合规定的说明
公司挂牌后存在二级市场交易,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 2022 年
2 月 24 日,收盘价为 3.14 元/股。公司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
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集合竞价交易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
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3、回购期限符合规定
经核查,上海亿格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回购的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须)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算”的规定。
4、回购价格和资金符合规定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本次回购中,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0,000 股,不超过 1,250,000 股,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符合《实施
细则》第十四条“挂牌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下限不得低于上限的 50%”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股票交易价格、前期发行价格、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 5.20 元/股,回购价格上限合理,详见“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5、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0,000 股,不超过 1,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9.61%-12.01%,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
资产为 51,012,716.66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174,040.19 元,流动资产为 48,006,519.45 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12,279,629.77 万元,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31.31%。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 650 万元。按照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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