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8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汉唐荣耀(北京)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节 序言...... 3
第二节 收购人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4
一、财务顾问承诺...... 4
二、财务顾问声明...... 4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6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 6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7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11
五、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11
六、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2
七、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2
八、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13
九、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3
十、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
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
者默契...... 14
十一、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4
十二、关于不注入私募基金、类金融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类资产的
承诺...... 15
十三、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关联联关系.. 15
十四、关于收购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情况的说明...... 16
十五、财务顾问意见...... 16
释 义
除非本财务顾问报告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众公司、汉唐荣耀、被收 指 汉唐荣耀(北京)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购公司、挂牌公司
收购人、恒泰益康 指 恒泰益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荣耀哈弗 指 汉唐荣耀哈弗(北京)医院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荣耀哈弗、范志开、邹纯江
收购人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取得公众公司股份 5,649,700
股(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74.34%),在实际取得公众公司
本次收购 指 的股票前,为了保证交易的实现,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
使收购人取得公众公司的表决权,进而取得公众公司的实
际控制权
2023 年 12 月 27 日,恒泰益康与荣耀哈弗签署的《恒
泰益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汉唐荣耀哈
弗(北京)医院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汉唐荣耀(北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京)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恒泰
益康与范志开、邹纯江签署的《恒泰益康(天津)企
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范志开、邹纯江关于汉唐荣耀
(北京)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023 年 12 月 27 日,恒泰益康与荣耀哈弗签署的《表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决权委托协议》、恒泰益康与范志开、邹纯江签署的
《表决权委托协议》
收购报告书 指 《汉唐荣耀(北京)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报告书、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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