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1960 证券简称:佳音在线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
和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厦门证监局关于对陈志钦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2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厦门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陈志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2023 年半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告编号:2024-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核算存在错误。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将公司与客
户 A 之间的集成软件研究开发业务提前确认收入 940,594.06 元,导致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多确认了营业收入 940,594.06 元,且净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127,783.05 元。
公司 2023 年半年报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计入诚信档案。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陈志钦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佳音在线上述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 号)第七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号)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对陈志钦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计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
公告编号:2024-001
多确认了营业收入 940,594.06 元,且净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 127,783.05 元。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进行深刻反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同时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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