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1960 证券简称:佳音在线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4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陈志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1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虚增 2023 年上半年收入,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会计调整,调整
前当期净利润为 127,783.05 元,调整数为-741,255.92 元,调整后当期净亏损为 613,472.87 元,调整比例为-580.09%;调整前净资产为 385,818.06 元,调整数为-740,594.06 元,调整后净资产为-354,776.00 元,调整比例为-191.95%。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陈志钦对上述违规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 6.1 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佳音在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陈志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对公司的财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决 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会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44 号)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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