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强制摘牌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明利”,证券代码“831963”,以下简称“明利股份”或“ST 明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就 ST 明利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强制摘牌的风险作以下提示:
一、ST 明利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及风险提示
(一)无法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出具之日, ST 明利未能编制 2019 年度、2020 半年
度及 2020 年度报告并按期披露。
(二)无法定期披露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董监高均已离职、信息披露负责人员已无法正常履职,无法保证按法规规定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可能被终止摘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可能触发被强制摘牌。
三、挂牌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由于公司董监高均已离职、信息披露负责人员已无法正常履职、公司部分资产被债权人申请拍卖、资金紧张,公司未聘请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披露定期报告暂时未有实质性进展。
四、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针对 ST 明利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事项,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法披露 2019 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及 2020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及能否披露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报告后续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存在可能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
3、督导机构无法有效督导 ST 明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完整性。
4、挂牌公司联系人:韦先生 0771-5333777;
主办券商联系人:杨新 13922808261
5、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督促挂牌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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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