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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9 17:20:38 股吧网页版
ST明利:华林证券关于ST明利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明利”,证券代码“831963”,以下简称“明利股份”或“ST 明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就 ST 明利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作以下提示:

一、ST 明利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近日,由于 ST 明利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报,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决定终止 ST 明利股票挂牌,向ST明利下发“关于终止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49 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ST 明利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股转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 ST 明利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ST 明利的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
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明利”。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股票终止挂牌时进入股转系统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针对此事项,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终止 ST 明利股票挂牌。由于 ST明利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终止挂牌时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

2、因公司全体董监高离职,督导机构无法有效督导 ST 明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完整性。

3、挂牌公司联系人:韦先生 0771-5333777;

主办券商联系人:杨新 13922808261

4、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督促挂牌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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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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