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5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国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346,67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68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国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346,67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68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晓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30,895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5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仲伟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09,128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1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毛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24,12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4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董丽凤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33,846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9
聘任孔维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洪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13,2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 合
公司治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29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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