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变更前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本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前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测算当时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基础上,
保持了原账龄分析法下不同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变。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3.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4 年 30.00
4-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告编号:2024-010
变更后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账龄分析法,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不再采用设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后续年度,本公司根据业务所处行业特点,评估历年客户回款的安全性、客户构成、资产规模和信用期等实际经营情况,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更加接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并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对应收款项适用账龄的坏账准备从原固定比例计提变更为按账龄组合计算历史迁徙率及损失率计提,使变更后的组合更符合市场环境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0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维森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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