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子公司对外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维森(朝阳)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向辽宁屹鸿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无息借款 2,520,549.75 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已经归还。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审议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
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三燕路与玉龙大街交叉路口南 160 米
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三燕路与玉龙大街交叉路口南 160 米
注册资本:1000 万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公告编号:2024-011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应 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潘俊屹
控股股东:潘俊屹
实际控制人:潘俊屹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维森(朝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曲春兵在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参股 49%。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级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 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维森(朝阳)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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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有限公司向辽宁屹鸿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无息借款 2,520,549.75 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已经归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借款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确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持股公司提供的借款,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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