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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23 16:24:36 股吧网页版
金康精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1978 证券简称:金康精工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并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4-015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决定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决定或拟订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在战略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内,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并根据工作程序形成的草案提交战略委员会。

公告编号:2024-015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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