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河北欧克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公司股份......3
第四章增资、减资和股份回购......3
第五章股份转让......5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5
第七章股东大会......9
第八章董事会......22
第九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十章监事会......34
第十一章避免同业竞争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38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十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40
第十四章通知......41
第十五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十六章章程修改......46
第十七章附则......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欧克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欧克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 Oxen New Materials Co., Ltd.
第三条 公司住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润道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6,63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及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科学的企业管理办法,生产销售珠光颜料,以较小的投入获得各方都满意的经济效
益。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云母钛珠光颜料及相关产品、含珠光颜料玩具类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云母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销售5%以下次氯酸钠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模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第三章公司股份
第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30万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额1元。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均为记名式普通股, 公司经
核准公开转让股票的,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三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股东为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博大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源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敦化市华艺美术制镜厂、敦化市鑫城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新城市政工程公司、美林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工学院、马国毅、吕德峰、樊丰、李藏平、解芳平、彭义霆、田晓辉、李杰男、王强。
第四章增资、减资和股份回购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增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增资,须经董事会提议,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减少其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依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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