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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6:15:31 股吧网页版
ST郑水务:中原证券关于对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无法充分事前审查,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触发强制摘牌条件等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原证券

关于对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无法充分事前审
查,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触发强制摘牌条件等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原证券作为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务”或“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对其2023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履行事

1 其他 不适用

前审查义务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连续 3 个

生产经

2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其股 是



票交易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生产经 公司经营困难,涉及债务违约、多项重大诉讼

3 是

营 等风险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

4 其他 标准审计意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对郑州水务 2023 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催促提醒郑州水务按相关要求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但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郑州水务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连续 3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均为负值,其股票交易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根据郑州水务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郑州水务经审计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6,943.50 万元,实收股本总额为 8,757.00 万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资本总额,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
-7,252.00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均为负,公司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3、公司经营困难,涉及债务违约、多项重大诉讼等风险

公司经营困难,连续多年财务亏损,涉及重大诉讼、债务违约、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固定资产被司法扣押冻结等风险事项。公司、子公司郑州辉龙管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郑州水务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关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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