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32006 证券简称:ST 郑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未在公司任职/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47
(一)违法违规事实: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花王”)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晚
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其中第三节第五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第十节第一项“审计报告”中“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的关键审计事项”、第十节第七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第十节第十九项“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应收账款”部分存在多处数据披露错误,ST 花王于 2024 年 6月 20 日披露 2023 年年报更正公告。
ST 花王上述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ST 花王董事长兼总经理贺伟涛、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斌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对 ST 花王 2023 年年报相关披露不准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 ST 花王、贺伟涛、李洪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充分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做好公告文件复核校对工作,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高管人员,不涉及公司及公司董
公告编号:2024-047
监高人员,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高管人员,不涉及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人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2 号)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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