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2014 证券简称:绿之彩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限公司
曾志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
程志远 董监高 公司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2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彩)对 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 2019 年期末净资产
-54,681,847.26 元,调整前为 157,262,626.79 元,调整后为 102,580,779.53 元,调
整比例为-34.77%;调整 2019 年净利润-18,330,294.95 元,调整前为 19,597,899.11元,调整后为 1,267,604.16 元,调整比例为-93.53%。调整 2020 年期末净资产
-62,752,827.76 元,调整前为 177,647,649.36 元,调整后为 114,894,821.60 元,调
整比例为-35.32%;调整 2020 年净利润-8,070,980.50 元,调整前为 20,456,945.96元,调整后为 12,385,965.46 元,调整比例为-39.45%。调整 2021 年期末净资产
-66,885,829.18 元,调整前为 202,960,724.27 元,调整后为 136,074,895.09 元,调
整比例为-32.96%;调整 2021 年净利润-4,133,001.42 元,调整前为 25,172,108.36元,调整后为 21,039,106.94 元,调整比例为-16.42%。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绿之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曾志平、财务负责人程志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绿之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曾志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程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告编号:2023-025
绿之彩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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