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3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2021 证券简称:安谱实验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一、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被辞退、被裁员,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顾君、齐宗辉、徐蓉、李阳、刘奇龙、赵颖、周燕因在第一次解限
售期开始前即 2023 年 10 月 11 日前已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0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42,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二、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
75,307,760.79 元,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为 14,607,906.15 元,股权投资损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为 524,226.54 元,公司无基建项目,因此 2021 年股权激励考核基准净利润为 60,175,628.10 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为 55,599,648.06
元,2022 年非经常性损益为 10,791,375.12 元,股权投资损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为-312,873.78 元,股权激励费用为 1,745,489.88 元,2022 年股权激励考核净利润为 46,866,636.60 元,低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考核基准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触发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回购条件。
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需对除前述 7 名离职员工外的其他77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3,200 股(为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全部取消解限售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定向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本次定向回购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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