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以下顺序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1)公司实施回购股份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 年为公司
股票上市后第二个自然年度,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止,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启动条件,2024 年 2 月 8 日为触发日。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由公司实施回购计划。
截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254,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9%,已支付的总金额 6,484,977.17 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3)。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增持义务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3.65 元。
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止,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
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
披露了《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稳定股价增持方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条件达成
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2024 年 7 月 24 日为触发日,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
持股数量(股) 股比例(%)
单丹 董事、总经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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