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025 证券简称:ST 川盛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22-013
并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系根据财政部修
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更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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