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2029 证券简称:金正食品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单俊凤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7.86%。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8,798,2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201,75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因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 0214 执 3316 号之四,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单俊凤先生等七名被告与原告山东中冶国宸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单俊凤先生持有的 30,000,000 股股份因此案被司法冻结。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事项目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7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单俊凤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92,295,000、54.94%
股份限售情况:69,221,250、41.2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0,000,000、35.71%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6)鲁 0212 民初 2436 号民事判决
书,公司股东单俊凤等七名被告与原告山东中冶国宸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借贷纠纷一案,公司股东单俊凤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四次被司法冻结,分别是 2016 年
7 月 22 日,解冻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冻结股份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80,000 股,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解冻,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股
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17 年 6 月 9 日,解冻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冻结股份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92,000 股,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解冻,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股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2018 年 7 月 17 日,解冻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
冻结股份数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0 股,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解冻,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股权解除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19 年 5 月 29 日,解冻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8 日,冻结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18,798,2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01,750 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公告编号:2021-017
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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