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0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2029 证券简称:金正食品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2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食品”),住所地:山东省寿光市营里镇南大路道口段。
单俊凤,男,1957 年 11 月出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郑艳波,男,1979 年 1 月出生,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单俊凤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事项未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0-03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 年 7 月 17 日,金正食品控股股东、实际及控制人单俊凤所持股份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95%)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补充披露。2019 年 5 月 29 日,金正食
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俊凤所持公司股份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7.86%)
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补充披露。前述冻结股份如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0 年 4 月 30 日,金正食品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单俊凤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补充披露。
金正食品股东所持挂牌公司 5%以上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
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金正食品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单俊凤未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艳波未及时披露司法冻结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
公告编号:2020-031
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单俊凤、郑艳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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